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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要求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作者: 时间:2012/2/22 阅读:2017次

为进一步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2月20日下午,上海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会议,就本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特别是加强异地劳务派遣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就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重点工作了通报和部署。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的《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该《试行意见》从六个方面进 一步提出了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相关工作措施,包括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依法办理招工备案和用工备案、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义务、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备案制度和定期自查报告制度、落实连带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从去年5月以来,上海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工会等相关各方相互协作,形成合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良好,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本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取得良好开端,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上升较快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本市各类企业在落实劳务派遣规范措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上海市副市长姜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等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组织负责人,和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分管负责人、部分市属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区(县)劳动关系协调三方组织(区县人社局、总工会、企联、工商联等企业代表组织)负责人,以及部分行业协会代表约15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劳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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